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
工作目标管理办法
为了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六个长效机制文件,全面加强党的建设,根据湖南省教育工委《关于印发<湖南省普通高校党建工作评估活动方案(修订)>的通知》和州直工委《关于印发<州直属机关党组织2008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>的通知》的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目标
1、总目标
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决定,切实加强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发展工作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,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带领教职工完成各项任务。
2、具体目标
共分为8项一级考核指标(党支部建设、党员教育、组织生活、党员管理、党员发展、作用发挥、群众工作、工作成果)、26项二级考核指标。
3、党总支应根据学院党委工作目标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党总支工作目标实施方案。
二、考评等级
党支部工作目标的评分基准分100分(不含另外的加减分)。考评结果为优秀(满90分以上)、达标(70-89分)、基本达标(60-69分)、未达标(60分以下)四个等级。
三、考评程序
党支部工作目标考评分为党支部自评、党总支考评和学院监督检查评分三个程序。
1、党支部自评。
党支部应根据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及考核的规定要求,逐条进行自评打分,写出自评报告,并提供相关材料。
2、党总支考评。
党总支在党支部自评的基础上,采取听汇报、看材料、调查了解等形式,对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考评,确定考评等级。
3、组织人事处配合学院党委监督检查。组织人事处对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评分,并在此基础上表彰先进党支部。
四、考评时间
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,原则上12月份对当年工作进行小结,5月份进行年度(上一年7月份至当年6月份)考评。
五、附则
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,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附: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内容及考核评分表。
中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
二○○八年四月一日